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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覺得我喜歡想,勝於寫。
總是在心中有底,想了很多,自己在心中說了很多,可是不喜歡寫,也不喜歡打。
人總是健忘的,是吧?
我又能憶起多少自己所想的─我是個可能連自己做過什麼都記不得的人。
也有很多事是我只能在這輕輕帶過,不敢寫太多,又不願寫太少。
所以我說自己很矛盾。

很想再寫一次給x的一封信,只是換了對象。
可是我厭倦這種方式,說出來,我不會再去煩,卻又反問自己為什麼要轉那麼多彎。
我不是個能當好朋友的人,因為我不夠格。
博雅曾告訴我,一個好友除了要能說出對方優點,亦得指出對方缺點並幫助他改正。
我說我只能說出優點,至於缺點,我指不出。
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,也不算缺點,只是我的想法或意見不同。
連這都做不到,老是自擾。表達自己的一些看法而已,並非什麼嚴重的事。
我還算是個稱職的朋友嗎?
實在是個沒用又頹廢的人。


愚蠢的人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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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day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